中文 | English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 >
新闻

国务院推“互联网+流通”17次提物流 再不关注损失大了

浏览: 次     来源:网络    时间:2016-04-25 14:31
听说没?就前几天,国务院又发新政策了——《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啦!
作为物流人咱可不能跟不上形势,何况流通还跟物流密切相关——依据百度百科定义,“‘物的流通’简称为‘物流’。关于‘物流’,应首先从‘流通’谈起,而流通又离不开经济活动。所谓经济活动是一个生产和消费的总的体系,基本上由生产和消费两种功能构成。”
而看过百度百科的解释后,不管你信不信,小编是深信不疑:物流、流通绝对“近亲”,流通领域的事儿,物流人自当密切关注,否则损失的只能是咱们自己!
所以,2016年,流通领域的“重头政策”,预示着大趋势背后必有大动作,不多了解一下,万一错过啥商机咋整?因此,现在马上就来跟随小编一起简单“观望”一下意见条款吧!
国务院推“互联网+流通” 17次提物流 再不关注损失大了
物流和流通,很多时候,也是“一家人”
意见出台了!原因都有啥?
《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这次隆重出台,原因到底都有哪些?意见中是这样说的:
第一,“互联网+流通”正在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具活力的领域,成为经济社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二,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有利于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第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从供需两端发力,实现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
显然,这三点意见发布初衷,都和咱物流业戚戚相关!小编绝对没有“骗”你!
互联网+,+这个,+那个,
但它到底是个什么“鬼”?
其实,很多人面对新名词都会发晕,这互联网+虽然提出许久,但一定还有人有点犯愁:互联网+,+的是啥子嘛?今天小编也稍微多嘴一句,解释一下。
参照百度百科定义,“互联网+”是两化融合的升级版,将互联网作为当前信息化发展的核心特征,提取出来,并与工业、商业、金融业等服务业的全面融合。这其中关键就是创新。
通俗来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什么?还不太懂?那请猛戳下图:
国务院推“互联网+流通” 17次提物流 再不关注损失大了
图表摘自《轻营销——互联网+时代小预算玩转大市场》一书
所以嘛,互联网+不玄妙,但它确实与我们各行各业紧密相关,物流业也需与它完美融合才是!
17次提及物流,想不关注都难!
言归正传,还是重点说说《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中的物流元素。虽说小编认为,物流、流通实属近亲,但统计后发现意见全文17次提及物流,也是惊喜了一把!接下来,就一起看看都有哪17处吧!
第三条意见“加强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提及物流多达9次,具体来看:
加大对物流基地建设、冷链系统建设等的政策性扶持力度,科学规划和布局物流基地、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加大流通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建设农产品流通全程冷链系统,重点加强全国重点农业产区冷库建设。加大农村宽带建设投入,加快提速降费进程,努力消除城乡“数字鸿沟”。加大流通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力度,充分利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冷链设施的利用率。科学发展多层次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物流资源,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邮政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及时总结协同发展试点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做法和经验,着力解决快递运营车辆规范通行、末端配送、电子商务快递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培训等难题,补齐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短板。(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试点城市人民政府)
小编点评:可以说,这条意见处处都是物流元素,涉及物流方方面面,如果落实得当,行业大发展步伐将大步前进,智慧物流也会更快走进我们的生产生活当中!
第五条意见“大力发展绿色流通和消费”中,提及物流2次:
推广绿色商品,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过度包装产品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开展绿色商场示范活动,大力宣传贯彻绿色商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创建一批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推动仓储配送与包装绿色化发展,提高商贸物流绿色化发展水平。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鼓励在线回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有机衔接。开展“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崇尚节俭、科学、绿色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小编点评:虽然只出现了两次,但物流元素其实溢满了整条意见。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大势所趋,发展绿色物流刻不容缓,这也是国家倡导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之举。
第六条意见“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中提及物流2次:
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动力和创造力。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供销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拓展适合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产品和服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建立多种形式的联营协作关系,拓宽农产品进城渠道,突破农产品冷链运输瓶颈,促进农民增收,丰富城市供应。畅通农产品流通,切实降低农产品网上销售的平台使用、市场推广等费用,提高农村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村消费市场,针对农村消费习惯、消费能力、消费需求特点,从供给端提高商品和服务的结构化匹配能力,带动工业品下乡,方便农民消费。鼓励邮政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农村物流资源,建设改造农村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网点,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小编点评:针对这条意见,小编想到今年年初发布的《关于加强物流短板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的若干意见》,如果将二者一起来看,国家对农村物流的重视程度不言之明!
第七条意见“积极促进电子商务进社区”中,提及物流2次:
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鼓励发展社区购物服务应用软件,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商业网点融合互动,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服务,提高社区商业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水平,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品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消费功能,支持老旧小区利用闲置房间、地下空间等打造多层次、多形式的便民服务点,将零散的社区服务资源进行线上线下整合,统筹建设和改造餐饮、住宿、家政、洗染、美容美发、维修、物流、金融、文化、娱乐、休闲等生活服务网点,让门店多起来,提高城市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城市发展竞争力。(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小编点评:如果说城市配送是物流最后一公里,那社区物流就是物流最后一百米,怎样在电商大力发展之际提高物流服务水平,真得看看意见如何指导的!
第十条意见“增强流通领域公共服务支撑能力”以及第十一条意见“健全流通法规标准体系”中提及物流各1次:
一个是鼓励整合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对接相关部门服务资源,为流通领域提供政策与基础信息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商业通用技术应用服务。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建设真实准确的企业、商品、订单、合同、发票、物流运单等电子商务基础信息库,支撑电子商务市场高效规范运行。(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邮政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教育培训结构调整力度,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提高线上线下互动实战能力,培养既懂流通又懂创意创新和网络运营的复合型人才。指导支持各类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对接行业机构、投融资机构,发现优秀的创业创新项目和创业创新人才。(商务部、教育部)
另一个是抓紧研究商品流通、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立法,研究建立流通设施建设、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维护等基本制度,解决流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务院法制办)研究梳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互联网在流通领域创新应用和管理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快修订完善,推动线上线下规则统一。(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健全批发、零售、物流、生活服务、商务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加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农产品生产、采摘、检验检疫、分拣、分级、包装、配送和“互联网+回收”等标准体系建设,加大标准贯彻实施力度,引导企业规范化发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质检总局)
小编点评:此两条意见同样值得关注,流通领域公共服务支撑能力的提升离不开物流,物流有发挥空间;流通法规标准体系的健全工作更是屡屡被提及,大家都期待速度效果更好。
绝非仅此而已,物流玄机暗藏
不过,如果你以为《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有关物流的内容仅此而已,那也大错特错了!不信请看:
第一条意见“加快推动流通转型升级”中提出:充分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营销、支付、售后服务等方面线上线下互动,全方位、全天候满足消费需求,降低消费成本;着力提高供应链管理控制能力,鼓励百货等零售业态积极发展“买手制”,不断提高自营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通过发展连锁经营、采购联盟等多种组织形式降本增效,提高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实现转型升级的能力。
第二条意见“积极推进流通创新发展”中提出: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密切跟踪借鉴国外分享经济发展新特点新趋势,结合部门和地方实际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鼓励包容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化社会闲置资源配置,拓展产品和服务消费新空间新领域,扩大社会灵活就业;支持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通过众创、众包、众扶等多种具体形式,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建立上下游企业、创业者之间的垂直纵深与横向一体化协作关系,提升社会化协作水平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第四条意见“鼓励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中提出:拓展智能消费领域,积极开发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人工智能新技术新服务,大力推广可穿戴、生活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提高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与水平。
第八条意见“加快完善流通保障制度”中提出:组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允许试点范围内无车承运人开展运输业务。
第九条意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中提出:积极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着力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扩大有效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互联网+流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加大对流通领域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的投入。
第十二条意见“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中提出:鼓励平台型服务企业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识别和防范,主动与执法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平台型服务企业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保障“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总之,《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的发布,不仅仅是互联网+流通,某种意义上讲,它也是互联网+物流。掌握大政策,把脉大趋势,做出大调整,实现大发展,对每一个物流从业者来说都是大有裨益。小编也期待,这一政策的出台和落实,能够为流通领域春来一股春风,并为物流升级再度提供积极助力。
关键词:国务院,推,“,互联网,流通,”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邮编:100834 电话:010-68392155 传真:010-68391671 邮箱:wuliuguohe@cimetcc.cn
  Copyright © 2024 国资委 物资流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06418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3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