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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浏览: 次     来源:中小企业信息网    时间:2012-11-06 09:56
        9月,陕西、山西、福建、重庆等省市纷纷出台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其中,山西、陕西和重庆出台的政策都包括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这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是个极大利好;北京和广东则将支持重点落到外贸中小企业身上,通过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等措施帮助外贸型中小企业度过出口“寒冬”。

  出台扶持政策
 

  陕西省出台多项政策措施 促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针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陕西省9月从加大财税支持、缓解融资难、加强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七条政策和八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这七条新政策包括:设立市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返还企业;规范企业收费,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按下限或低于下限标准收取;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培训费补贴标准,由每月800元提高到1200元等。

  八项新举措包括:分五年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30亿元;落实中小企业20%的政府采购指标;建立小微企业科技创业园和建设省级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
 

  山西省三项财政措施扶持小微企业
 
  山西省政府9月出台17项政策措施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其中就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明确了三项措施。

  一是扩大财政扶持资金规模。2012年起,山西省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

  二是增加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扶持资金。2012年起,将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扶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资金总规模由5500万元增加到1亿元。

  三是政府采购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福建:政府采购合同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福建省9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将努力保证中小企业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特别是1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福建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和省信息化局联合下发的实施意见规定,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同等优先的原则,购买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规定,福建省对于中小企业有能力提供的通用性强、标准或规格较为统一或者预算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额、零星政府采购项目,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复印(打印)纸、制服及相关用品、家具、印刷品、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等品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对所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单独分项报价。

  福建省还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依法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2%-3%的价格扣除。
 

  重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五大类项目
 

  2012年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已启动,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9月联合发出《关于申报2012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中小企〔2012〕158号),对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五大类项目的申报条件、支持重点、及支持方式等作了详细说明。

  企业发展载体类项目,包括创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以及都市工业园(楼宇)。其中,创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均以直接补助方式支持,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基地业主建设单位已投入资金的50%。都市工业园(楼宇)环境整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建设单位已投入资金的50%。

  企业技术改造类项目,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是支持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提升产品质量、节能降耗、淘汰落后、扩大规模的在建工业技改项目。企业技术改造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其中,申请贴息的项目须提供贷款合同和项目贷款凭证复印件,贴息年限不超过2年;申请直接补助的项目须提供自有资金已投入的凭证,直接补助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已投入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科技创新两化融合类项目,包括科技创新类、知识产权(专利补助)类、两化融合类。指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信息化管理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项目。科技创新两化融合类项目以直接补助方式支持,“研发投入补贴”按研发投入的 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知识产权类项目每项专利可补贴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两化融合类项目按照不超过信息化建设投入的50% 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融资服务平台类项目,申报机构必须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从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等方面业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关部门授权开展业务的服务机构。融资、信用等服务平台按不超过建设项目费用的50%,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等服务按不超过相关业务应收费额与实际收费额的差额给予补助。

  “走出去”市场开拓项目,补助对象为纳入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2012年对外投资重点扶持的各类企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乡镇企业)。

  对外投资服务机构及其他中介组织举办的服务全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走出去”的投资项目推介会、对接会、培训会、研讨会等,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在国(境)外所开展的项目推介会、对接会,按每场次实际发生费用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所必须产生的项目咨询、调查、论证、翻译等前期服务费用,给予单个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且总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对已初步确定国(境)外投资项目,且已签订对外投资协议,并在市中小企业局备案的企业,赴国(境)外开展项目进一步考察、洽谈、论证等,所产生的国际交通费、食宿费,给予实际发生额50%,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每户企业每年最多补助2人/次。在国(境)外所产生的项目论证、项目洽谈等费用,每个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论证费补助;对外投资额达到200万美元(含)以上的对外投资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资金补助;市中小企业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举办的国内外投资项目推荐会、博览会、说明会、研讨会、培训会等活动,按实际支出给予资金支持,每次活动支持资金最高额度,国内不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国(境)外不得超过7万美元。
 

  帮扶外贸企业
 

  北京市为小型微型出口企业投保
 
  9月,北京市商务委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署了《北京市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一投保协议》,协议使北京市5000多家小微出口企业在降低收汇风险和出口收汇保障方面受益。

  根据协议,北京市为2011年度出口规模在100万美元以下,且2012年有外贸出口业绩的小微企业统一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投保企业单笔赔付最高金额不超3万美元,总赔付额最高不超1000万美元。

  2011年北京市小微出口企业有5000多家,此举扩大了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小微出口企业出口收汇得到保障。
 

  广东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
 
  为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健康发展,应对世界经济疲弱以及欧债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广东分署牵头广东省内海关共同推出了扶持中小微进出口企业的八项措施。

  这八项措施针对广东省中小微进出口企业进出口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简化了通关的流程,节约企业通关时间和成本,并且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享受“低风险快速放行”的通关便利。

  此外,广东各口岸海关还将设立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办事窗口,为企业提供“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

  这些措施包括:推广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应用,鼓励中小微企业使用海关税费电子支付,节约企业通关时间和成本;促进征管便利化,推行进出口商品预审价、预归类、原产地预确定;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选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全面推开分类通关改革,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低风险快速放行”的通关便利;对中小微加工贸易企业实行外经贸、海关、企业的三方联网管理,方便企业办理合同审批、备案手续;口岸海关设立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办事窗口,提供“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等。
 

  广东省:加大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
 
  广东省财政今年将安排超过1亿元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企业信保易专项保险和进口信用保险,多个地市出台小微企业投保配套扶持政策,企业投保后两项保险的保费扶持比例最高分别可达100%和50%。

  广东省外经贸厅副厅长相关负责人表示,传统海外市场需求低迷和风险普遍升高是广东出口企业面临的现实发展难题,需要发挥信贷资金的逆周期调节功能,扩大信用保险规模为企业“保驾护航”。广东省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中,将对2011年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投保给予80%的财政扶持,对投保进口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50%的财政扶持;在此基础上,广州、珠海、东莞等多个地市也已出台政策,进一步再给予10%—20%的小微企业保费支持。
 

  其他
 

  重庆征集50家中小企业 助其完成信息化建设
 
  9月11日,重庆市正式启动“虚拟IT部”免费帮扶活动,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将面向全市征集50家中小企业,为其免费提供3个月的“虚拟IT部”服务,以解决中小企业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题。

  所谓“虚拟IT部”实际上就是一种服务外包的形式,通过重庆市中小企业局认定的重庆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中小企业信息化需求提供相应服务。该服务以高端人才带队入驻企业的方式,为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的信息化咨询、管理及运营维护服务,为企业解决信息化规划、建设、应用等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此次征集的50家企业主要针对沙坪坝、江北、渝北、九龙坡、巴南、南岸、渝中、大渡口等地区,并且是已经开展了企业信息化建设、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制造型企业。
 

  重庆市五举措加快培育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9月,重庆市召开2012年全市创新基金项目签约暨星级培育企业授牌大会,通报2012年全市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情况,举行项目签约并对星级培育企业授牌,提出五条务实举措加快培育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是加强政策聚焦和落实。重点加快建设科技企业服务中心,加强现有创新基金、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财政奖励、重点新产品返税、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地”,让中小企业真正享受项目受理、税费减免办理等“一站式”服务和政策实惠。

  二是深入实施“星级企业”培育工程。依托创新基金,聚集项目、金融、服务等各类创新资源,加大对入选培育“星级”范围企业的全方位支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全面发展的新格局。

  三是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和创新科技中介机构服务模式,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加快建立科技企业网络服务平台,整合项目申报、产品认定、税费办理、政策宣讲、培训咨询等相关资源,加强对全市科技企业的督导培育、跟踪监测和精准服务。

  四是加强科技金融配套支持。深入实施“科技金融天使计划”,强化天使服务、天使担保、天使投资三大板块创新联动,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资金服务,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五是加强市区联动。发挥区县科委、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桥梁”作用,政策宣讲、需求征集、资金扶持等方面形成市区合力,共同推动创新基金、“双高认定”等工作扎根区县。
 

  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意创业基地奠基
 
  9月20日,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意创业基地在桥东区胜利北街和翠屏路交叉口西北角奠基。该项目规划占地600多亩,建筑面积80多万平方米,总投资10亿元,包括国际总部基地、企业家大讲堂、钻石广场、时尚餐吧街区等。

  该项目建成后,将吸纳220个资产超过8000万元的中小型企业入驻,每年可缴纳税金4500多万元。该项目将协调河北省中小企业局、美国慈软科技国际集团建立企业孵化器,为科技和创意成果的产业转化提供良好的平台和渠道,同时为入驻企业提供“保姆式”全方位行政服务。
 

  武汉小微(科技)企业创业园再出减免费政策
 

  9月,武汉小微(科技)企业创业园又推新政,入驻创业园的小微企业除可享受政府提供包括科技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贷款贴息、小企业服务补贴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外,还能得到项目主体方提供的各项费用减免等优惠。

  自2012年7月开园以来,已有50余家科技型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园。创业园的招商目标锁定为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尤其是初创型具有成长性的科技、文化、现代服务业企业,涉及科技网络服务、文化创意设计、节能环保等行业。

  目前创业园二次扩容项目即将交付使用,凡场地需求在100平方米以内,从事应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以及软件开发的IT高新企业均可登记入驻。

关键词:2012年,9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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