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流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 述职述廉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制订本制定。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领导班子及其支委委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情况,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二、述职述廉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支委委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评测,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不合格票超过一定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按照干部管辖权限报上级党委。